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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装饰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5日    浏览次数:2430    字号:T|T

宜饰行〔2016〕26号

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及相关单位(个人):

8月11日15时20分许,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压蒸汽管道发生爆管事故。宜昌市住建委下发了《市住建委关于深刻吸取当阳“8.11”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见附件),现就近期抓好全市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企业,应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及市住建委紧急通知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将自查结果上报市住建委和留存项目部备查。

二、全市各住宅装饰装修企业,对所有在建项目应组织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严禁擅自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装修行为发生,严格按图施工,对装修现场安全环境严格自查、责任到人,对查出的隐患由企业组织专班,立即督促整改消除。

    三、我办将于8月16日起按市住建委的统一部署进行督察。

 

                                                     宜昌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13日

附件:

市住建委关于深刻吸取当阳“8.11”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宜市住建文〔2016〕5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事故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深刻吸取当阳“8.11”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建办〔2016〕253号),《市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当阳马店矸石发电有限公司高压蒸汽管道爆管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安发〔2016〕5号)要求,现就近期抓好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汲取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委领导关于“8·11”重大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抓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汲取“8.11”事故的教训,强化“隐患就是事故”、“隐患就在身边”、“危险就在眼前”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立即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梳理、再部署,要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抓好建设工程施工、供水供气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从即日起,各地要迅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首先是督促企业对所属项目进行全数排查,不留死角。同时,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对所辖项目进行全数检查,市住建委将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要列出检查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即查即改,逐个销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管理部门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间表,挂牌跟踪督办。对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隐患排查要突出重点,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领域:一是企业停工自查。自8月12日,全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一律停工,开展现场安全隐患自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组成自查小组,对项目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完成,企业自查小组应形成书面报告,由项目经理、监理总监签字确认后,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方可复工。二是突出检查重点。本次检查可结合《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6]12号)要求,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严格排查工程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尤其对基坑(基槽)、高支模及高大脚手架架体(基础)、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系统、临时房屋建筑。对大型设备安装使用前,要严格进行检测;加强对遭水倒灌、周边滞水严重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基坑、基槽支护结构检查,结合基坑监测报告,对基坑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排查场区施工围墙、防护设施及悬挂物,尤其是临近行人通道的的施工现场、防护棚,以及施工现场高层建筑悬挂物及广告牌等部位要全面检查其牢固可靠性;严格现场卫生防疫检查,加强饮用水和食材管理,谨防传染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三是开展安全教育。各企业、各项目部要利用停工自查期间,对项目内所有作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市政公用行业:抓好城市供水、燃气、污水处理、桥梁、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加强对城市供水管网、水厂配电室、泵站、加氯车间、进出口水源、高位水箱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城市高中压燃气管道、储气库(罐)、高中压调压站、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冲装站、液化气供应站点、老旧储气钢瓶及消防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检查,加大管道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占压清理力度,加大对餐饮场所和居民用气用户的入户安检力度,并进行安全用气常识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护意识;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设施的排查、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建市政公用项目要加强地下管线实地勘察,切实摸清地下管线现状,严密组织施工;加强对公园广场内各类游乐设施和风景名胜区内桥梁、隧道、索道等重要设施进行安全排查整治,对游客集中地段,进行安全引导,防止发生踩踏事件;认真落实城市供气、供水、桥梁、风景名胜、公园等市政公用行业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止发生暴突事件。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各地要进一步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对工程未停工自查、或未进行复工备案、或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工程一律停工,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鄂建〔2015〕7号)要求严厉处罚。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依法依规处理、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要将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于8月16日前报送市住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445931,邮箱:12259708@qq.com);城区建筑业企业将自查清单及整改方案于8月16日前报送市住建委(联系电话:6458819,邮箱491228564@qq.com);城区供水企业将自查清单及整改方案于8月16日前报送市住建委(联系电话:6441782,邮箱:3201324399@qq.com)。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8月12日

 

附件:市住建委关于深刻吸取当阳“8.11”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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