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饰行〔2016〕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装饰装修企业间学习与交流,及时总结我市建筑装饰企业在市场行为、项目管理、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的经验与不足,不断提升我市建筑装饰项目施工管理水平,市装饰办决定开展公装项目现场学习交流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范围
选定我市城区三个在建公共装饰装修工程作为本次学习交流项目。
二、参加交流人员
本地具有建筑装饰贰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自愿报名参加)。(视报名情况分批组织,为保证交流效果,每批宜不超过30人)
三、学习交流方式及内容
本次学习交流活动采取现场交流、意见反馈、总结通报的方式。
现场交流主要包括参建各责任主体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管理、质量通病防治、资料整理等内容。
意见反馈主要由各参加单位就每个交流项目先进做法和不足之处以书面意见反馈到市装饰办。
市装饰办将根据参加人员的反馈意见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本次交流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四、相关要求
各参加单位在交流活动结束后,将所搜集的素材进行整理,组织本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和质量通病防治水平。同时,将培训学习记录存档备查。
交流项目要求提前安排现场交流引导人员、准备本项目特点和目前施工状况自拟项目介绍及引导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到现场陪同,做好参会人员的讲解答疑工作。
参加交流的人员在所有交流活动完毕后,9月23日下班前将交流后的反馈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6880211@qq.com。
五、时间安排
2016年9月20日下午半天(14:00---18:00),参加单位人员9月20日下午14:00分在建管大楼五楼停车场集合,由市装饰办统一安排车辆前往。如遇特殊情况,活动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参加单位于9月18日前将拟参加人员姓名反馈至市装饰办。
活动联系人:贺维
联系电话: 0717-6448748
宜昌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