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装协〔2018〕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试行)》( 宜装协[2015]2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宜昌市建筑装饰工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8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二、评选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28日。
三、申报区域:宜昌市主城区(含高新区)及各县市。
四、申报范畴:申报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1日期间内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各类公共室内外建筑装饰工程、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的修复性建筑装饰工程和纪念性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含玻璃、石材、金属幕墙)工程。
五、评审方式:由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实体进行核查。
六、奖励:对符合《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试行)》评审条件并符合实体核查要求的工程,由市建筑装饰协会授予“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奖;企业获奖情况将按照《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七、本次申报组织工作由市建筑装饰协会技术委员会负责,联系人:刘青正 联系电话:0717—6448910。
附:1、《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试行)》
2、《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申报表》
宜昌市建筑装饰协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