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装协[2021]10号
关于转发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现将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建饰[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工作的会员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在申报宜昌市优质工程时一并报协会秘书处,由宜昌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专家审核复查后,统一向省建筑装饰协会推荐申报。
宜昌市建筑装饰协会
2021年3月23日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企业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装饰行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根据我会章程及《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鄂建饰〔 2021 〕4号),并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1、申报资料提交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纸质资料、电子文件(U盘)报送我会秘书处。
2、考核时间:2021年4月8日至6月30日止,考核结果在我会官网公示7天,达到优良等级的项目颁发湖北省优良建筑装饰工程证书。
二、申报范围、申报资料和要求。
申报程序、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饰〔 2021 〕4号)要求执行。
(详见我会官网http://www.hbsjzzsxh.org.cn/index.html)。
三、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没有成立建筑装饰协会的地区由当地建筑业协会申报)按照鄂建饰〔 2021 〕4号文件要求,从严审查,把好初步考核关,将代表当地质量先进水平的建筑装饰工程推荐上来。
四、考核要求
1、专家组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对申报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核查,并在工程现场核查下列工程资料原件,请提前准备。
(1)必要文件:①施工合同;②施工许可证;③工程竣工验收单(须填写完整且签章齐全,竣工日期应在2019/01/01-2020/06/30之间);④消防验收合格证明;⑤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⑥工程结算书或证明工程规模的付款证明;
(2)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变更修改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
(4)重点技术交底;
(5)隐蔽验收记录;
(6)施工日志;
(7)主要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及复试报告;
(8)建筑幕墙工程还需提供图审合格报告、幕墙计算书(含节能计算书)、硅酮胶、玻璃、铝板等主材质保书、硅酮结构胶打胶记录、危大工程安全专项论证及幕墙超限设计论证、幕墙性能检测报告等内业资料。
2、检查项目时,专家组将单独约谈甲方项目相关负责人,请各申报单位提前与甲方沟通,确保出席。
此通知的未尽事宜由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成 诗 电话:027-87366981 13007139197
潘 莹 电话:027-87366819 13476858179
【下载】
原文件:关于转发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1:《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鄂建饰[202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