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建饰分[2023]2号
关于开展宜昌市
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认真践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要求,围绕“宜昌建造”品牌建设,打造更多优质建筑装饰工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行业整体建筑装饰水平,推动建筑装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开展2023年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宜昌市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站
二、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志平
副组长:蒋冬娥 李红平
纪律监督员:郭强
成员:康志平 郭 强 蒋冬娥 李红平 马万龙 向劲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郝光武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分会秘书处。
三、时间安排
1、申报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3月6日下午5时整。
2、资料审查时间:2023年3月7日至13日。
3、工程实体复查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日。
4、综合会审时间:2023年3月21日。
5、评选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8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优质工程的企业,必须是建筑装饰分会会员单位,并已履行会员职责及义务。
2、有申报意向的会员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申报资料送至宜昌市建筑装饰分会秘书处—刘青正(地址:夷陵大道 135 号昭君花园 5 楼)。对逾期申报或越级申报的评优工程项目,分会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区域和范畴
凡是宜昌市城区和各县(市)、区会员单位所承建,从2021年6月1日起至申报资料提交开始时间的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计算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满6个月的工程,包括各类公共室内外建筑装饰工程、住宅装饰工程、古建筑、保护性文物的修复性建筑装饰工程和纪念性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含玻璃、石材、金属幕墙)等。
六、申报项目文件资料要求及申报条件
纸质版申报文件资料明细。
1.必要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身份证及安全员 B 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的身份证和关键岗位证;(5)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中标通知书(6)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7)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小散工程项目备案证);(8)参建单位竣工验收单,必须为原件,填写完整、签章齐全,且竣工日期应在2021年6月1日-2022年8月31日之间;(9)业主同意参评并提交使用单位意见表;(10)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者备案证明;(11)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12)结算或决算文件;(13)建筑幕墙工程的申报资料,还应将建筑幕墙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合格证明、结构胶的相容性和粘接性检测报告、隐蔽工程的性能检验记录、打胶记录、幕墙计算书(节能计算书)、幕墙性能检测报告、安装质量评定表、幕墙工程出厂合格证等内业资料。
2.施工组织设计。
3.重点技术交底。
4.隐蔽验收记录。
5.施工日志。
6.材质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
7.申报条件:
(1)必要文件中(1)-(9)项为必要条件,对不符上述申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参加评选,一律不予向上级协会推选参评。
(2)对企业申报优质工程项目弄虚作假的,取消本企业当年所有申报优质工程项目的评审。情节严重者,报行业
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市优、省优、国优工程。
七、公示与推荐
对综合会审结果按评分高低进行排序,符合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标准,报市住建局、市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站审核同意后,在市建筑装饰分会网予以公示。同时将符合省优、国优的工程项目向上级协会推荐。
八、组织实施
“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和评选工作,受市住建局委托,由宜昌市建筑装饰分会负责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科。
联系人:郝光武
联系电话:13997678668
附件一: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申报表(建筑装饰类)
附件二: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申报表(住宅装饰类)
附件三:宜昌市优质建筑装饰工程申报表(幕墙装饰类)
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2023 年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