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住建文〔2014〕10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4〕279号)和《宜昌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宜市住建〔2014〕162号)有关要求,从2014年12月起,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入监督检查阶段。为做好全面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从12月起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质量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2015年2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第一次全面排查,并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排查中发现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报市住建委建管科。
二、市住建委将从12月开始,对各地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重点检查投诉举报的工程项目、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地区,以及各项检查中查出有问题的项目,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并曝光。
三、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对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开展全员培训。12月底前,完成对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包企业和相关专业承包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内容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精神、工作部署及有关文件,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市场和现场监管联动,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等。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