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住建文〔2015〕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最近,北京、广东、上海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以及住建部2014年12月29日通报的5起较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委随即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全市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设备、高大模板脚手架支设、深基坑支护、施工现场消防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重新核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临时用电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方案编审程序和验收实施情况、春节期间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职工劳动保护情况,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要立即对所有施工人员尤其是一线操作人员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应急防范意识。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对各自承建或监理的项目进行逐一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形成检查报告存放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待查。
二、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当前最突出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住建委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住建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建管科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建管科长郭治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检查,督促建设施工五方责任主体及其他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实,把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市住建委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三、严肃查处,确保安全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隐患整改复查,对本次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可行的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业的停业,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施工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决不姑息迁就。
四、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带班,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全面掌握本工程项目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要严格审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制定、施工、验收及过程整改情况,特别是经专家论证方案的跟踪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强化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严格落实特种工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各地要结合近期省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12月2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抓好本通知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1月8日前书面报至市住建委建管科。
联系人:任毅 联系电话:0717-6442117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