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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2354    字号:T|T
 

 

宜市住建文〔2014107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城管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安装单位:

为深刻吸取潜江“12.6”坍塌事故教训,认真做好全市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渡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各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新《安全生产法》有关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主体责任。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管,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

各建筑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责任分工落实,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作业班组和每个作业人员。要组织开展对本公司承建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记录和整改复查。要督促各项目部加强建筑机械设备的检查、检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内容,消除安全隐患,切忌在节日盲目拼抢施工进度、冒险施工。要加强年终岁末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心理、思想和行为的分析与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正确对待农民工正当合法的要求,全面做好农民工工资结算发放工作、返乡旅程工作和思想稳定工作。

三、开展隐患排查,重点监控项目严格把关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扎实有效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季节和节日特点,重点排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民工宿舍和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落实防高处坠落、触电事故、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的预防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

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工作不认真、整治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施工企业,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或向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对于2014年安全大检查重点监控项目,各项目相关单位组织落实排查制度,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各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适时组织“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塔吊安拆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合法性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规范标准和管理要求的工程项目,一律停止施工,并建立监管台帐,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对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从严查处,实行“双罚制”。

四、强化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号)的有关要求,迅速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检查更换现场不合格或失效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措施到位。严格执行施工动火审批和旁站制度,严禁在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用房内烧火做饭,确保冬季施工安全。节日停工期间施工场区内应拉闸断电,保证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做好场地门禁管理工作。

五、做好文明施工,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和食品安全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各在建工地应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楼层垃圾应及时清理,用小车、料斗集中运出或设置专用垃圾通道出料,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环境的影响。要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把食品安全采购关,有效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坚持程序标准,严把节后复工关

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后由项目部提出书面复工申请,报总监复查确认、签署复工令后方可施工。未经总监签发复工令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暂行规定》,在复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七、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畅通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值班、信息报送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指定专人值班,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值班纪律,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各项目加强门卫管理,悬挂警示牌,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意外。

请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在春节放假前将本企业的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名单报项目所在地的安全监督部门。对春节期间确需加班的工程项目,企业必须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并将工程名称、带班领导等相关信息一并上报。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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