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装协[2015]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创新驱动战略,促进我市建筑装饰行业科技进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创精品优质工程,推广“四新技术”和应用,倡导绿色环保、健康有序可持续性发展,我会拟建立建筑装饰装修协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成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建筑装饰、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环艺设计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具有五年以上装饰装修施工、设计或管理工作经验,有任企业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
(四)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
二、专家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示范工程创建及相关评审、验收工作;
(二)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论证及推广应用工作;
(三)参与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及评审工作;
(四)我会委托的其他技术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本次推荐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填写推荐登记表1份(见附件),并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5月1日前报送至我会技术委员会(联系人:刘青正,联系电话:0717-6445288,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7号建管大楼侧楼7楼)。
(二)我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复审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聘期两年。
(三)我委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专家库。
附件:专家信息申请登记表
宜昌市建筑装饰协会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