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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文件出台:装饰行业“循规蹈矩”谋求更大发展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2日    浏览次数:2149    字号:T|T
 

来源:中华建筑报  作者:陈梦妤

核心提示:“当前,节能降耗、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电子商务等领域对标准的需求十分旺盛,但标准供给仍有较大缺口。我国国家标准制定周期平均为3年,远远落后于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当前,节能降耗、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电子商务等领域对标准的需求十分旺盛,但标准供给仍有较大缺口。我国国家标准制定周期平均为3年,远远落后于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近日,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并对“中国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六大举措。

 “中国标准”体系呼之欲出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汤万金表示,强制性标准是保障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的底线。目前,我国强制性标准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上条块分割,指标上交叉重复矛盾,重要标准协调困难,以及超范围制定等方面。这些因素导致我国强制性标准“不强”,缺乏科学性与权威性。

仅以智能家居为例,这一概念已热了数年,而随着4G带来的信息连接能力的大幅提升,其正在“由热变红”。“行业前景非常好,但目前从事智能家居开发的厂商众多,产品差价可达百倍。由于行业迄今缺乏统一的标准,各种技术以及产品系统多样,兼容性不一,市场乱象有待规范。”某家居企业负责人表示。

业内专家认为:“我国的标准更新速度缓慢,‘标龄’高出德、美、英、日等发达国家1倍以上。标准整体水平不高,难以支撑经济转型升级。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0.5%,‘中国标准’在国际上认可度不高。”

《方案》显示,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仅名称相同的就有近2000项,有些标准技术指标不一致甚至冲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由政府主导制定,且70%为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些标准中许多应由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制定。

 “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在我国没有法律地位,市场自主制定、快速反映需求的标准不能有效供给。即使是企业自己制定、内部使用的企业标准,也要到政府部门履行备案甚至审查性备案,企业能动性受到抑制,缺乏创新和竞争力。”前述专家认为,“《方案》是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表征。”

装饰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基本成型

根据《方案》,我国将通过改革,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建筑装饰行业早已在这方面有所动作。去年3月,受住建部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首次组织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编制工作。6月,首批中装协标准CBDA批复立项,《商铺装饰装修技术规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技术规程》《建筑装饰工程木质部品(产品标准)》等12项标准报送住建部待批,《幕墙设计收费标准》《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则对规范建筑装饰行业设计收费起到了积极作用。12月,中装协发布的《关于新常态下建筑装饰行业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下称《建议》)指出,建筑装饰行业历经几十年发展,与住建部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相协调,已初步形成了由建筑装饰三大细分行业组成的技术标准体系基本框架。

据不完全统计,建筑装饰行业现有技术标准133项,其中全国的84项、地方的49项。但相比之下,建筑装饰行业133项技术标准,只是全国现行6100多项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2%多一点,4496项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国标、行标)的约3%829项房屋建筑标准的约16%

规范标准化之路

《方案》提出了六大具体措施:

第一,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第二,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

第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第五,放开搞活企业标准。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第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而根据《建议》,建筑装饰行业标准编制既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又要能适应业主的不同层次需求,如可按LEED分四级认证;妥善处理装饰装修与机电设备安装、结构、幕墙、强弱电等交叉点界面问题,预留对应接口;依据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采供、验收、交付、运营等全生命周期顺序的时间轴和主线展开等。

中装协总经济师王本明曾表示:“在整个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标准化建设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一个行业的标准水平如何,直接标志着这个行业的发展品质和发展水平。”

来源:转自中装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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