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住建文[2016]34号
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做好中、高考期间复习备考工作,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认真执行中高考期间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工作,从即日起至6月22日止,每日12:00至14:00,22:00至次日6:00,禁止一切产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6月7日至8日、6月20日至22日,除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抢险工程等外,全天禁止产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
三、做好中、高考期间扬尘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宜市住建[2016]41号)文件要求,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土方外运、钻炮眼等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严格管控。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反该通知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17-6448222)。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