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饰行〔2016〕21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进入主汛期,特别是进入梅雨期以来,我市多次遭受持续强降雨袭击,防汛形势相当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强降雨天气期间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强降雨天气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应急准备,全力保障施工安全。各单位应建立紧急救援、应急响应机制,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建筑和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工地工棚安全、周边围挡安全、外脚手架安全、起重设备、高处作业吊篮、玻璃幕墙、施工用电、避雷设施等的隐患排查,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汛期安全。
三、强化值班值守,加强应急联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强降雨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的防汛决策命令指令,及时报送灾情险情(报送电话0717-6448736,13872578585)。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联动。
宜昌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