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建筑装饰网!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投诉咨询    
    咨询回复 宜昌市建筑装饰行业官方网站

咨询
标    题:  家装装修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5-4-27 8:33:2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咨询内容 :  家庭装饰装修应遵守的基本规定?
回复解答:      家装应遵守“五个禁止”与“四个不得”。即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禁止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禁止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个不得” 即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墙上开门、开窗;不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人气:2555
*注:未经市装饰办同意,禁止采取任何方式从网站获取数据;擅自从网站上获取数据并使用的,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信息公开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监督动态   |   装修技术   |   会员中心   |   建材家居   |   互动专区
Copyright © 2015 宜昌建筑装饰网.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宜昌市建筑装饰协会 鄂ICP备15002548号-1
服务热线:0717-6448910 地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135号昭君花园商住楼5楼 运营维护:华一天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