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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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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建筑装饰行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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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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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终止合同、设计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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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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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8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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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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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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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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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业主投诉B公司,要求退还9000元,只给1000元。某业主向A公司交了5000元,业主和B公司业务员闲谈时,B公司业务员说动业主,向B公司交了1万元,签订了半包合同7.5万元(终止合同违约金为10%)。2019年9月18日B公司举行了开工仪式,9月19日业主提出修改效果图,9月20日设计师将效果图电子版发给业主,9月29日确定效果图(设计师自垫付4张效果图费用共2000元,另完成了墙体定位图、平面布置图、电气布置图、施工图共15张,9月29日业主到A公司要回了5000,此事业主很生气,设计师曾经答应一起去帮助业主去要钱,而关键时候不去),业主于9月30日找到B公司的另一设计部经理,提出退钱(当时不在为业主设计的设计师不在,而另一设计部经理是不负责该设计师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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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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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日,协会工作人员在B公司组织调解,调解失败,分歧:业主说退9000元,公司说退5000元。
案例分析:
B公司过错:
1、B公司业务员在得知业主已经向A公司交纳(同为会员)了订金的情况下,不宜说动业主跳槽。正当竞争可以有,应建立在不伤害竞争对手利益的前提下。B公司设计师打保票说可以要回向A公司交纳的订金(和A公司老板关系好是不是虚假信息?)。性质不恶劣、问题不很严重,但还是伤害了A公司利益,有一点不正当竞争的嫌疑。
2、9月16日举行了开工仪式,不抓紧施工,引起业主的不满。
3、服务意识还要加强(1)工期缓慢 (2)快速反应、应对措施、联动、沟通不够
业主过错:
1、第一应当用书面形式向主管此设计和施工的项目经理、工长提出尽快开工要求(否则工期索赔),第二应当用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合同。万万不可在未解除合同时擅自另找队伍施工,这是《合同法》法律意识淡漠,视合同为儿戏,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设计师的劳动要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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