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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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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建筑装饰行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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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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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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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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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27 8: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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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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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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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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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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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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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主要由基础、梁、柱、楼板、砌体构成。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的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立杆、柱、框架柱、支蹲、楼板、梁、屋架、悬索。装修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与承重结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了相应规定。
《建筑法》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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