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局:
当前,正值中、高考录取升学期间,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现重申有关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做到“四个必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坚持做到“四个必须”,即日常教育和集中教育活动必学习、重要时间节点必提示、第一责任人必提醒、典型案例必曝光,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坚决遏制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教育引导教师、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升学宴”、“谢师宴”,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庆贺方式和感恩方式,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红线,坚决执行“五个禁止”。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期间,要带头廉洁自律,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要坚决执行省纪委“五个禁止”的规定和要求,即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三、越往后执纪越严,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查证属实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违反规定所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收缴;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突出的,一律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
中共宜昌市纪委
2016年8月5日
来源:转载自市纪委监察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