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住建文〔2016〕9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更好的服务企业,现对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程序作如下调整:
建筑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装饰装修等企业信息录入、初审、终审工作统一调整到市住建委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审核,办公地址设在市住建委建筑业管理科109办公室,联系人:曹宏新,联系电话:0717-6448222。
特此通知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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