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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装饰办关于加强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8日    浏览次数:2728    字号:T|T
 

宜饰行〔20178

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近段时间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较为突出,安全形势严峻,为保证我市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有序施工,安全可控,现通知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担负各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自律约束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项目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到到岗履责。

二、加强巡查排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隐患自查自纠月报制度,形成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对危险性较大建筑起重机械、提升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作为隐患排查重点。

1、脚手架、吊篮搭设拆除应有完备的专项方案编制、报送、审批、检查、验收程序;钢管、扣件、可调托撑应严格履行进场验收程序,监理单位要对钢管管径、壁厚、扣件质量、支托板厚进行严格把关,并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抽样复试;施工单位应收集完备产品材料进场台账记录、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脚手架、吊篮搭设拆除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实施,并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检查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或拆除。

2、施工用电应编制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各配电线路、配电室(箱)、漏保装置性能、参数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巡视检查确保运行可靠。

3、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核、审批、验收程序,未经审核、审批、验收程序或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或拆除;物料提升机应按要求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应有效可靠。

三、强化问题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转作风,抓落实,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有记录、有措施、有整改、有复查,确保每个问题、隐患都能得到及时整改与落实,不留纰漏。

                                                  

                                                宜昌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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