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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出借和借用资质行为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07日    浏览次数:2033    字号:T|T

 

鄂建设规[2012]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指导建筑市场出借和借用资质行为的查处,维护平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湖北省建筑市场出借和借用资质行为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建筑市场出借和借用资质行为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doc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抄送:省监察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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