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饰行〔2016〕20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委建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规范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全市在建公共装饰装修工程参建各方要高度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把安全生产放在当前最突出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项目负责人确保到岗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位。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实,把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按时整改到位。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应组成检查小组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在7月11日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玻璃幕墙安装、外墙石材粘挂、起重设备、作业吊篮、高大模板脚手架支设、施工现场消防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重新核查高大模板支撑、施工临时用电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方案编审程序和验收实施情况和职工劳动保护情况,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要立即对所有施工人员尤其是一线操作人员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应急防范意识,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形成自查报告存放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待查。
三、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装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领导带班制度。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带班,全面掌握本工程项目建筑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要严格审查各施工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制定、施工、验收及过程整改情况。要强化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工作,严格落实特种工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做到现场安全管理无纰漏,防范措施无遗漏。
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近期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会议精神,迅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办将组派检查组深入各项目工程现场核查整改落实情况。
宜昌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