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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意需求”随意变动房屋结构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5日    浏览次数:3692    字号:T|T

20099月,无锡市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在对春江花园三期326号某户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时,房屋所有人陆某要求拆除掉厨房间与餐厅之间的横墙(中间为砖砌填充墙、两端各为200毫米混凝土剪力墙),拆改主卧室进门处混凝土门垛。该装饰设计公司在陆某没有出示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许可的情况下,就按其要求擅自拆改了房屋结构。

经无锡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鉴定,拆改钢筋混凝土墙使该房屋结构构件有效截面明显减少,原有钢筋被割断,其侧向刚度及竖向承载能力明显下降,削弱了结构的整体抗力,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

立案调查后,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处责令陆某和装饰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改正,并依据规定对无锡市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处以2万元的罚款。

装潢公司在给业主进行装修设计时,不能为了“创意需求”随意变动房屋结构,更不能提出所谓“加固办法”误导房屋业主。在装修施工前,装潢公司应该要求业主提供房屋结构改造许可决定,并且严格按照许可决定实施结构改造施工。如果业主拿不出许可决定,装潢公司不仅要告知业主必须先办理许可,而且在取得许可之前不可以实施结构改造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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