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2026年3月,房屋安全鉴定分会对各鉴定机构报送的鉴定报告进行抽查,情况如下:
一、鉴定报告报送情况
本期2家鉴定机构共报送在2026年2月内签发的房屋鉴定报告3份,全数抽检。
二、抽检发现的问题
(一)鉴定标准选用不当。个别报告未根据房屋结构类型选择相应鉴定标准,农村生土结构建筑选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危险性评级依据不足;在构件危险性判定中采用“完损标准”不合理(详见附件1项目一)。
(二)结构评级依据不充分。部分报告存在混凝土柱构件安全性评级但无相应检测内容和调查数据支撑的情况;构件评级中未区分主要构件与一般构件;对承重砖墙构件评定为bu级但依据不充分(详见附件1项目二、三)。
(三)报告要件及附件不完整。部分报告未同时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不符合《既有民用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规定;未按《宜昌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规定》要求将检测报告、结构验算等技术资料签章后,列为鉴定报告附件(详见附件1项目二、三)。
三、问题报告整改情况
2026年第二期存在问题的8份报告均已完成整改。
四、工作建议
近期,部分鉴定机构的鉴定业务报价,远低于鉴定工作的合理成本,不能保障实体检测和结构验算质量,存在巨大安全风险。各鉴定机构应严格依照行业标准规范和《宜昌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规定》,落实全流程质量控制,严格规范鉴定标准的选用、强化评级数据的支撑逻辑、确保报告要件及附件的规范完整,防范质量风险。
附件:1.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质量抽检情况(2026年第三期)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整改情况(2026年第二期)
宜昌市建筑装饰协会房屋安全鉴定分会
2026年3月31日
【原文件下载】:/Editor/attached/file/20260509/202605091039862486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