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随着市装饰办投诉处理机制的不断调整和完善,进入第二季度以来,我办投诉处理的效率、办结率、满意率都有所提高,第一季度投诉通报经网络媒体、报纸的转载,起到一定的宣传导向作用。按照市装饰办投诉处理定期通报制度,现将2015年二季度投诉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我办第二季度共收到装饰装修投诉64起,比第一季度上升42%,上半年累积投诉109起。第二季度投诉中涉及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投诉48起,占总量的75%;涉及装修人与装修企业间质量、合同纠纷的5起,占总量的8%;涉及改变建筑外立面、或改变使用功能等移交至其它部门处理的投诉11起,占总量的17%。受理投诉已办结64起,办结率为100%。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主动联系社区及网格员,利用社区网格员基层工作优势,发挥他们发现问题、主动举报、协助劝导、帮助宣传的作用。
(二)组织召开家装企业培训会,以“规范装修行为、提升安全意识”为主题,会议还对2015年第一季度装修投诉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典型案例,强调禁止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投诉呈上升趋势。第二季度投诉中涉及破坏建筑结构的投诉48起,比上一季度增加23起,占比上升18%。装修人安全意识薄弱,部分装修从业者、装饰企业建筑结构知识缺乏,导致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二)案件查处缺乏手段。例如西陵二路某业主家中因发生火灾,对房屋楼板损毁非常严重,在对房屋维修装修时,又在承重墙上开两个门洞,严重破坏了承重结构,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工作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投诉人做房屋安全鉴定,并请具有资质的加固公司做加固处理,但因业主为低保户,无力承担鉴定和加固的费用,整改要求无法落实。
四、下一步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方式。
投诉处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装修人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建筑结构安全,不了解装饰装修法律法规,我办下一步工作将以宣传为重点,拓宽宣传方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宣传单、手机短信、LED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种载体加大宣传。
(二)出台指导意见,规范主体行为。
为规范我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体行为,确保房屋建筑主体结构使用安全,我办将于近期出台《进一步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指导意见》,从装修人、装饰企业、设计企业、物业管理等方面提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行为的指导意见。
宜昌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